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公告时事  >> 考试公告   
考试公告
2013年度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报考指南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3-08-20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字体: 】              

    由此进入:2013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专题 报名入口

 

  2013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相关政策已经发布,根据安排,此次招录考试8月底开始网上报名9月份进行笔试,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提前备考。为帮助考生更好的了解政法干警考试,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com.cn/)整理了政法干警的相关知识如下:


  ◆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日程安排(选自2013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录用公告)


  2013年8月19日,发布招考公告。


  2013年8月23日至8月27日,开始网上报名。


  2013年9月21日和9月22日,笔试。


  2014年2月底前,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 哪些人可以报考政法干警?


  政法干警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或社区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 政法干警招录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3日至1995年8月27日期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5年8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8、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政法干警考试怎么报名,由谁组织?


  江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报省委政法委备案。相关院校根据拟录取人员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时间为2014年2月底前。省教育厅配合培养院校对新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 政法干警考试和招警考试有什么区别?


  编制上:政法干警为公务员;招警可以是合同制、公务员、事业编


  工作上:政法干警先学习取得学历;招警直接工作


  违约上:政法干警不得报考公务员,否则须支付违约金;招警不能报考


  待遇上:政法干警同公务员相关待遇;招警根据编制确定


  ◆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模式是怎样的


  招录培养采取试点班办学方式进行,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四个培养层次。


  1、专科教育。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的军队退役士兵和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招录专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录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4、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招录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起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 关于报考学历的有关问题?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班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3)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专科试点班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 如果学习不合格或者考上了不去有什么后果?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互动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