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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每日时评:检察长“借车”是否符合中办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
http://www.jiangsugwy.org/       2009-12-10      来源:江苏公务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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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条截然不同的新闻,却可以从中找出相互关联的内涵。一条是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被网络举报开豪车、盖豪华办公楼。另一条是中央办公厅印发《意见》,强调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刘检察长开豪车,已经被当地查清,豪车是向企业借的,现在已经归还。中办的《意见》层层传达,人民日报也在12月5日登出详细内容,表明中央要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管理干部。

    我们宁可从最善意的角度来判断检察长开豪车这件事----车是借的,没有打算占用的意思。但是,作为一名检察机关的干部,尽管自己的座驾出了车祸,需要修理,但是机关里还有其他车辆可用,即使机关里的车都坏了,也可以坐出租车去办公务,何必要向企业借车呢?

    向企业借车,特别是豪华车,所产生的费用肯定不菲。那么,这笔钱谁来付?如果让被借车的企业来付,尽管企业有钱,不在乎这点费用,但毕竟是额外负担,打碎牙往肚里吞,非常的不爽。如果检察院自己付,那似乎不符合“借”的本意。因为既然要付钱,不如到正规车行去租,何必到企业去租?连发票都没有。因此,检察长借车,很可能是免费的。一方面是权力,一方面是企业,企业不敢惹权力,权力就把占便宜视为正常了。

    检察长借车,在某些官员的眼里,似乎再正常不过了,既不是受贿犯罪,也不是占便宜违反纪律,群众有意见,把车退回去就是了。网民如果言语过重,办他一个“诽谤罪”,看他们还敢多嘴多舌!

    然而,从中办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里,我们读懂的是另外一层意思。中央要求改变当前干部管理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宽”和“软”,往往从具体事情上体现,千里堤坝,溃于蚁穴。漏洞不堵,必成大患。利用权力向企业无偿借车,为个人所用,显然是错误的行为。如同官员傍大款、权钱结合一样,“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今后,检察院如何依法公平行使职责?检察长的个人品质如何保障?检查队伍的素质如何提高?向企业无偿借豪华车,说轻点,是违反纪律;说重点,是一种受贿行为。借车借车,往往变成开别人所有的免费私家车。这样的丑闻居然还要拿出来作为“澄清”的理由,岂不是招人“拍砖”!

    说到这里,我要特别指出的是,网友在网上披露此事,穷追猛打,是基于忧国忧民的热情,基于舆论监督的责任,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民主和法治的期待,万不可以所谓的诽谤罪定性。当然,那位检察长假如真的是短期内借了车,认识到错误,下不为例,并且真诚地向公众道歉,从此如中办意见所言,严格要求自己,恐怕也是“坏事变好事”。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少搞那些占便宜、图私利的事,就可把更多的精力用到发展和进步的事业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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