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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2015年江苏公务员法律常识考点储备(6)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4-06-25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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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财产关系  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义务主体的范围


  绝对法律关系 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 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的复杂程度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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