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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务员考试
2016年徐州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6-06-03      来源: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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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


  2.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拥有报考岗位指定的丰县区域户籍;


  6.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具体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


  (4)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


  (5)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7)离校2年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适宜报考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职位表》


  三、报名方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6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丰县苏鲁豫皖公共人才市场(苏鲁豫皖果蔬批发市场西)。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根据《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职位表》要求的户籍所属地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方式及携带资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本人亲自报名。社会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毕业证、人社部门认定的七类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人社部门认定的七类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资料、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下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报名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费100元/人。


  3、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职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对象(总成绩并列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笔试成绩再并列者,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组织体检,体检费100元/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体检及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经举报并查实属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政策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同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不列入事业编制,聘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1400元/月,聘期内工资 18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作纪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


  本公告由丰县公开招聘镇(街道)人社工作专职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丰县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0516-89391696


  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 0516-89215107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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