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宝教育旗下公务员考试网站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主页  >> 各地招考  >> 宿迁公务员考试   
宿迁公务员考试
2017年江苏沭阳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293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7-04-24      来源:花乡沭阳
【字体: 】              

  2017年沭阳县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简章


  为适应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沭阳县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学科和人数


  见附表,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考生所持学历证书如为国外大学颁发的,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管理机构的学历中文认证证明;


  5.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围;


  6.本县公办中小学正式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的考生,将按规定将考生信息上报省、市人事考试机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招聘对象及相关条件


  1.2014年以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2.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为2014年以来特殊教育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3.东关实验小学招聘的京剧专业的教师为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办法


  ㈠报名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5日—5月15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


  沭阳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


  ①应聘人员现场交验从网上下载并填写好的《2017年沭阳县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上需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②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教育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③2017年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保证在2017年8月底前能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特殊教育专业、京剧专业除外);④报名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需再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㈡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通用知识,笔试分值100分。


  2.面试按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此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演课(12分钟),报考音、体、美学科的另加特长展示(1分钟左右);报考京剧专业的直接进行四功(唱、念、做、打)、五法(手、眼、身、法、步)表演。面试分值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值×30%+面试分值×70%。


  领取《准考证》:领证时间及地点见“花乡沭阳”网站(http://www.shuyang.gov.cn/)“公示公告”栏通知。逾期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请考生不要上当受骗。


  ㈢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加试形式为笔试)。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空缺的,则分类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㈣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即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花乡沭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考核、公示后出现不合格或缺额的,则分类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人员待遇和编制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从县委、县政府批准之日起,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应填写《沭阳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批,办理关系接转手续。聘用审批时间为20个工作日。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审批。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的报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聘用)等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 0527-83690015。


  七、招考政策咨询地点及联系电话


  沭阳县教育局


  地址: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电话:0527-83690236、88323605


  联系人:戈老师


  附:点击下载附件


  1.沭阳县中小学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2.2017年沭阳县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沭阳县教育局   沭阳县人社局


  2017年4月21日



互动消息